區塊鏈初創公司 Ripple CEO 布拉德-加林豪斯(Brad Garlinghouse)在周二接受采訪時稱,比特幣並不是人們想像中的能夠解決問題。
瑞波幣的速度
Ripple 公司位於美國舊金山,目前正在開發速度更快的全球金融支付網絡。該公司的數字貨幣——瑞波幣——可以讓金融機構用來在 Ripple 公司的網絡上進行快速交易。
瑞波幣已在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交易。目前,一個瑞波幣的價格是 65 美分。加林豪斯稱,比特幣在未來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,但是它無法解決一些主要的問題,例如它無法成為全球貨幣。
“我想,比特幣無法成為人們想像中的可以解決各種不同問題的萬靈藥。相反,你會看到不同區塊鏈技術會解決不同的問題。”他在荷蘭阿姆斯特丹舉行的Money 20/ 20 金融科技大會上說。
他解釋稱,支持比特幣的區塊鏈技術“速度極慢”,而瑞波幣處理交易的速度是它的“1000 倍”。
據 Blockchain.info 的統計數據顯示,截至週二,比特幣的平均交易時間是 42 分鐘。而瑞波幣的平均交易時間是 4 秒。
加林豪斯稱,很多人認為瑞波幣是比特幣的競爭對手,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。
“加密貨幣並不一定要相互競爭。可惜的是,在加密貨幣領域,在區塊鏈領域,總有一些人認為,加密貨幣非要爭個高下。我並不這麼看。”
“我認為,這個領域會獲得大發展,這個領域將會出現很多贏家。”他補充說。
就市值而言,比特幣是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。在另一次採訪中,加林豪斯表示,現在加密貨幣的價格會受到比特幣的影響,但是隨著人們逐漸意識到不同加密貨幣的不同作用,這種情況可能會很快發生改變。
爭議的訴訟
最近,一名聲稱買賣瑞波幣虧錢的人對Ripple公司提起了集體訴訟。這個人名叫瑞安-科菲(Ryan Coffey),他聲稱 Ripple 公司違反了美國證券法。
在 2013 年,Ripple 實驗室創造了 1000 億個瑞波幣。其中,Ripple 公司持有大約 60% 的瑞波幣,一些創始人也持有一定比例的瑞波幣。上述訴訟案稱,“在 ICO 活動中,創始人悄悄拋售瑞波幣,讓公眾接盤,從而謀取了巨額利潤。”
ICO 是公司發行新的數字貨幣用來交換資金的方式,它的目的就是融資。加林豪斯稱,這起訴訟案“令人感到吃驚”。
“有人虧了錢怪瑞波幣,還要上訴。”他說。
“瑞波幣到底是不是證券,這不是一個官司就能夠定性的。我認為,瑞波幣顯然並不是證券。它獨立於Ripple 公司而存在。如果Ripple 公司明天倒閉,瑞波幣生態系統仍將會繼續存在。這是一種獨立的、開源的技術。”
“擁有瑞波幣並不意味著你擁有 Ripple 公司的股份。而且,瑞波幣具有多種不同的功能,它完全不同於證券。我想,我們最終都會得出這樣的結論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