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德國報紙Handelsblatt的一份報告,德國銀行很快將能夠根據新法律出售和保管加密貨幣。
新法案於2020年1月1日生效,德國議會於11月29日通過,作為對第四項歐盟洗錢指令的修正。
根據該報告,該法案最初要求銀行與第三方保管人一起存儲加密貨幣。但是,根據該法律的最終版本,金融機構可以在獲得適當許可證後自行託管加密貨幣,並且根據該報告,申請此類許可證的期限也有所延長。
位於Hamberg的Distributed Ledger Consulting的合夥人Sven Hildebrandt稱讚這項新法律是德國邁向加密貨幣天堂的一步。
希爾德布蘭特對Handelsblatt說:「德國立法者在加密存儲的監管方面起著先鋒作用。」
一些德國行業專家擔心新法律下的消費者保護。 Handelsblatt引用了金融專家Niels Nauhauser的擔憂,稱銀行可能會誘使消費者投資加密貨幣,而他們並不了解其風險並因此失去了投資。
Nauhauser告訴Handelsblatt說:「到目前為止,只有通過特殊債券才能對銀行進行分配。在這裡,它們必須提前告知客戶有關成本和主要投資者的信息。在比特幣和公司的直接銷售中情況並非如此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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