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已經譴責STO在中國的非法活動,因為從最初的代幣產品到新的ICO稱為STO的進展緩慢。 STO代表ICO支持的有形資產,如資產或公司的利潤或收入,STO最終比ICO更有利可圖。但是,目前兩者在中國仍然被禁止。
南華早報報導,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在北京舉行的互聯網金融論壇上表示,通過STO和ICO進行融資活動是非法的,儘管在全國範圍內的打擊行動後,在大陸的ICO活動仍然猖獗。
由於有很多公司都考慮轉向STO,中國公司可能認為這個漏洞允許他們推廣他們的業務,因為ICO目前在中國是非法的。然而,副行長宣布最近浮出水面的STO業務仍然是屬於非法金融活動,虛擬貨幣已經成為各種非法和犯罪活動的幫兇。
潘功勝承認,中國的大多數ICO和STO籌款項目與可能的非法融資和其他金融欺詐有關。
2017年,當有80%的ICO融資是在中國發生之後,中國政府便開始對ICO大力打擊。為了遏制行業內的犯罪而採取的限制措施似乎對該行業產生了影響。由於潛在的非法活動可能對各國整體金融業產生負面影響,中國採取措施制止ICO在國內的運作和參與。
金融監管機構北京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向任何試圖在中國經營STO的人發出嚴厲警告:「我想警告那些在北京推廣STO籌款的人不要在北京這樣做。如果你這樣做就被踢出去。」
至今,中國仍然是加密貨幣領域的重要參與者之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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